2008年5月2日 星期五

缅甸商务签证

根据协议,持外交、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。

  持因公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。

  1、所需时间:需提前一周申请签证。

  2、要求项目:

  照会或公函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;

  提供邀请函(须有邀请人姓名和电话号码);

  申请人需填写签证申请表三张,交照片四张;

  申请签证前,持照人须在护照上签名。

  3、签证情况:

  缅方发给三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。

  除签证外,另发一入境许可证。

  根据协议,民航班机机组人员凭飞行员执照或有效护照,可免办签证。

  经缅前往第三国者,无论停留多少时间,是否出机场,均需申办过境签证,缅方发给允许停留二十四小时的过境签证,如停留超过二十四小时,就在照会或公函上注明过境停留天数,并写明"请发给适当签证"。缅方最多发给停留四天的过境签证。

  4、注意事项:

赴缅人员(官方人员和应缅官方邀请人员除外)申办签证时,需填写三份通知书,持此通知书入境时,可兑换200美元的缅外汇兑换券(F.E.C)。

      缅甸驻华大使馆地址: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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